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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书令韦嗣立是黄门侍郎承庆的异母弟弟母亲王氏对待承庆非常

2022-10-01 20:29:06 发布 浏览 847 次

唐代中书令韦嗣立是黄门侍郎承庆的异母弟弟。母亲王氏对待承庆非常严苛,每次王氏鞭打承庆的时候,嗣立就解开自己的衣服,请求代替哥哥受罚。母亲不允许,他就自己打自己一顿。母亲知道后,对承庆的态度渐渐好了起来。如果兄弟之间能够如此友爱,不是同一个生母又有什么妨碍呢?恩贷:施恩宽宥。

【35】齐攻鲁,至其郊,望见野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①及之②,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疾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之曰:“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妇人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案兵③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齐国的军队攻打鲁国,到了鲁国郊外,看见一个农家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手里牵着一个小孩赶路。军队快追上去的时候,那妇女放下怀里抱着的孩子,抱起手里牵着的小孩逃到山里。那个被丢下的小孩在后边啼哭,可这个农妇飞快地行走,并不理会。齐军将领问那个哭泣的小孩:“逃跑的人是你的母亲吗?”小孩回答说:“是的。”“你母亲抱的小孩是谁?”“不知道。”齐军将领就去追那个农妇,士兵引弓搭箭准备射她,并喊道:“站住!如果你不站住,就射死你。”农妇只好回来。齐国的将领问她:“你手里抱的小孩是谁?丢下的那个小孩又是谁?”妇女回答说:“我怀里抱的是我哥哥的儿子,丢下的是我自己的儿子。我看见军队快要追上来,我没有能力同时保护两个孩子,就舍弃了我自己的儿子。”齐国的将领说:“儿子对于母亲来说,那是最疼爱的,失去了会非常心痛,你现在却丢弃亲儿子,反而抱着哥哥的孩子逃跑,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农妇说:“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每个人的私人情感;但是,救兄长的孩子,这是一种公共道德。如果我违背公共道德而偏向自己的私人感情,丢弃兄长的孩子而救我自己的孩子,就算能幸免于难,鲁国的国君也不会再要我这样的子民,鲁国的大夫也不愿再接受我,国内的老百姓也会羞耻与我为伍。果真这样的话,我以后根本没有容身之所,也没有立锥之地。我虽然很疼爱儿子,可是我能置道义不顾吗?所以我忍心丢下自己的儿子来保全道义。如果我丢掉了道义就再也没有脸面回鲁国了。”听了这个妇人的话,齐国的将领竟然按兵不动,派人报告齐国的国君说:“我们现在不能征伐鲁国。我们来到鲁境,连一个山野妇人都懂得守节操行道义,不以私害公,何况他们的朝臣和士大夫呢?所以我们请求退兵。”齐国的国君同意了。后来,鲁国的国君听说了这件事,赐给这个妇女很多束帛,并赐给了她一个“义姑姊”的称号。且:即将。及之:追上。案兵:放下武器。

孟子讲仁者无敌。君王治政时以德性化民,君德为风,民德为草,风吹则草偃,君臣守义聚义,必能成仁义之师。山中村妇,便能识得大义,遇到危险,先救自己兄长的儿子,而舍弃自己的儿子。对于母亲来讲,这何尝不痛。然而,她所看重的是一个“义”字,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体不容已,孩儿身死便是自己身死,面对生死与仁义之间的抉择,她义无反顾,选择了更大的正义。这一点触动到一线的将领,他将自己所见闻的报告给齐君,建议他不要攻打鲁国。因为连一个普通的村野妇人都能够舍生取义,轻视自己的生命而重视国家的道义,这样的国家是绝对打不赢的。

【36】梁节姑姊之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①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生。”遂赴火而死。

梁国有个有节操的女子,她家里失了火,哥哥的儿子与自己的儿子都在室内,她想救出哥哥的儿子,但每次找到的都是自己的儿子,唯独不见哥哥的儿子。火势旺盛,她不能再进去,于是她准备跳进火中,她的朋友阻拦她说:“你本来想救你哥哥的儿子,惊慌当中却救出了自己的儿子,你的本意是好的,为什么自己要跳进火中去死呢?”那个女子回答说:“梁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我怎么可能向每一户人家都解释我的想法呢?我蒙受没有道义的名声,又有何脸面去见兄弟和国人呢?我想把我的儿子再投进火中,又怕失去了为人母亲的恩情和道义。但是,我的确无法苟活下去了。”于是就跳进火中烧死了。趣:同“趋”,赴。

妇人确有德性,其发心最初是要救自己兄长的儿子,然而最后没有救出,自己要去赴死,确是为名所累!孟子在讲孺子入井典故的时候,讲到一个“正念”与“转念”的问题。为一个陌生孩童入于险境,而动恻隐之心,就那一刹那要去救他,这是善的萌端。这是正念。想救入井孩童,决不是因为要在村里博得一个好的名声,也不是要从小孩父母那里得到好处,也不是因为厌恶小孩子的哭声。因为考虑到这些问题,已经不是纯粹的为孩童生命的处境所感动,而是夹杂着很多功利的念头,在孟子看来,这些念头已经转了。妇人在遇火灾时,想救其兄长的儿子,想必也是受兄长儿子的处境所感动而动容,但是救人需要工具、条件,她数次进入火海都救不到兄长的儿子,最终想着以身殉义。她是因为怕别人说她只救自己的儿子,不救兄长的儿子,名声坏了。本来她还想把孩子重新扔到火海中,又怕损及做母亲的恩情,所幸她没有!可是,她最终自己还是跳进火海了,她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儿子和家人,孤苦无依,这便是转念了!仁义是德性,可是空空守着个名声,就是徒有形式,便是不能真切去了解仁义的本初含义了。

【37】汉郃阳任延寿妻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曰:“与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惟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仇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外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汝善视汝两弟。”遂以襁自经而死。左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汉代郃阳任延寿的妻子季儿,他们有三个孩子。季儿的哥哥季宗和任延寿为安葬父亲的事发生争斗,延寿与他的朋友田建暗杀了季宗。后来只有田建一人被判了死刑,延寿正巧碰上了大赦,没有死。他回去告诉季儿,季儿说:“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于是她整整衣服准备离去:“你和谁一起杀了我哥哥?”任延寿回答说:“和田建。但田建现在已经死了,只有我来承担责任了,你杀了我吧。”季儿说:“杀自己的丈夫是不义的行为,但是侍奉兄长的仇人也是不义的事情。”延寿说:“我也不敢再留你做我的妻子了,我愿意将家里的车马和财物都送给你,你任意拿取。”季儿说:“我应当去哪里呢?兄长被杀而不能为他报仇,我和你一起生活,却发生了你杀我兄长的事情,我在内不能调理好丈夫与别人的矛盾,在外又放过了兄长的仇人,我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界上呢?”延寿羞惭地离开了,不敢再去见季儿。季儿对她的大女儿说:“你的父亲杀了我的哥哥,我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但我也不能再改嫁他人了。我只好丢下你们去死,你一定要好好照看你的两个弟弟。”于是她便上吊自杀了。当时的左冯翊王让听说了这件事,赞赏季儿的节义,下令让县里免去她的三个孩子的徭役,并表彰季儿的节烈义举。

【38】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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