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符沙汰僧尼此指唐武宗会昌灭佛事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
[4] 天符沙汰僧尼:此指唐武宗会昌灭佛事。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五年(845)下诏毁佛,佛教称之为会昌法难。《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会昌五年秋七月)上恶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道士赵归真等复劝之,乃先毁山野招提、兰若,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并大秦穆护、祆僧皆勒归俗。寺非应留者,立期令所在毁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廨驿舍,铜像、钟磬以铸钱。……(八月壬午)诏陈释教之弊,宣告中外。凡天下所毁寺四千六百余区,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大秦穆护、祆僧二千余人,毁招提、兰若四万余区。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所留僧皆隶主客,不隶祠部。”天符,天子诏书。武宗会昌六年,扬州海陵县有位因罪还俗的和尚义本,临死的时候,嘱托他弟弟说:“我死后,一定要为我剃去胡须头发,穿上袈裟。”弟弟依照他的话做了。过了一晚,义本却又活过来,说:“只见两个黄衣吏员把我追捕到阴司,有位像冥王模样的问:‘这人来自哪处州县?’吏员回答:‘扬州海陵县僧人。’冥王说:‘奉天子诏令淘汰僧尼,海陵县没有僧人,为何把他当作僧人领了来?’让他回去,还俗了再领来。”义本随即要来俗衣,换下袈裟,然后去世了。
X3.3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 [1] 。太和三年,妻阿贺常以女工致利 [2] 。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 [3] 。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因令妻子各枕一夕,无所觉,赵枕辄复如旧。或喧悸不得眠,其侄请碎视之。赵言:“脱碎之无所见 [4] ,弃一百之利也。待我死后,尔必破之。”经月余,赵病死。妻令侄毁视之,中有金银各一铤 [5] ,如模铸者。所函铤处,无丝隙,不知从何而入也。铤各长三寸余,阔如巨臂 [6] 。遂货之,办其殓及偿债,不余一钱。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1] 光德坊:唐代长安城坊。
[2] 女工:女子所从事的编织、刺绣等手工劳动。环:通“镮”,铜钱。
[4] 脱:假如。铤:同“锭”,条块状金银。
[6] 臂:同“擘”,拇指。汴州百姓赵怀正,家住长安城光德坊。大和三年,他妻子阿贺平时做些针线活挣钱。一天,有人拿着一方石枕叫卖,阿贺以很低的价钱买到手。赵怀正晚上枕着睡觉,觉得枕头里面好像有风雨之声。于是让老婆孩子各枕一晚,并无异常,赵怀正又枕着睡觉,枕中仍有风雨声。有时喧闹惊悸得让人睡不着觉,他侄子要弄碎看看。赵怀正说:“倘若弄碎了又没有什么,就白损失了那些钱。等我死后,你再弄开看个究竟。”一个多月以后,赵怀正病死。他妻子让侄儿砸碎石枕来看,里面有金条银条各一根,好像是模子铸的。放置金银条的地方,没有一丝缝隙,不知是怎样放进去的。金银条各长三寸多,比大拇指还粗。于是用它去置办丧事以及偿还债务,最后刚好用完。阿贺现在住在洛阳会节坊,我家曾雇用她做针线活,听她亲口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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